首页 > 行业资讯 >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(二)

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(二)

2021-03-30 16:06:57        
幼儿园食堂是园所重要的组成部分,关系到师生身体健康,因此,在食堂管理方面一定要严格遵守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。
四、配餐制度
(一)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(盆、桶),并作好分开使用,定位存放。用后少将保持清洁。
(二)幼儿食品煮熟后,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,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。
(三)在烹饪后,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,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。
(四)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。
幼儿园食堂管理
五、食品卫生"五四制"
(一)由原料到成品实行"四不"制度:
1、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。
2、 保管员、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。
3、加工人员、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。
4、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,不用手拿食品,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。
(二)成品食品存放实行"四隔离":
1、成品与半成品隔离。
2、生熟食品隔离。
3、食品与药物隔离。
4、食品与天然水隔离。
(三)用(食)具实行"四过关":一洗、二刷、三冲、四消毒(蒸汽或开水消毒)。
(四)环境卫生实行"四定":定人、定物、定时间、定质量,划片分工包干负责。
(五)个人卫生做到"四勤":勤洗手剪指甲、勤洗澡理发、勤洗衣服被褥、勤换工作服。

联系我们

电话:400-605-2598

地址: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九号方正大厦一层,
京学集团

邮编:100085

邮箱:info@jingcollege.com

关注我们

京学集团公众号
京学集团视频号
京学附属实验
幼儿园公众号
京学附属实验
幼儿园视频号

友情链接

职业资格

家庭教育

京ICP备2023012706号-4 营业执照信息查询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393号

©Copyright京学集团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    投资有风险,选择需谨慎

联系我们

电话:400-605-2598

地址: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九号方正大厦一层,
京学集团

邮编:100085

邮箱:info@jingcollege.com

关注我们

京学集团公众号

京学集团视频号

京学附属实验
幼儿园公众号

京学附属实验
幼儿园视频号

友情链接

©Copyright京学集团 版权所有
复制必究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    投资有风险,选择需谨慎

京ICP备2023012706号-4 营业执照信息查询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39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