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管理类
1、学校校车的维修,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。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、价格合理、方便快捷、服务意识强、有一定规模的正规修理水平。
2、校车需修时申报修理项目,根据申报项目进行校车检验,然后拟定修理项目,开具校车修理单(单上应有驾驶员车管人员签章方能有效)后,方能送厂维修
3、车管人员、驾驶员在维修过程中应加强监督,如实际维修项目和校车送修单不相符时,应到修理厂核实,校车修复后驾驶人应认真检验校车。
4、校车的维修,应派人随车到修理厂核实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,修理费用向学校车管部门申请。
5、校车行驶在外发生故障,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车管部门汇报,车管部门或主管部门领导(指办事处)将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,决定修理地点。
6、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修车项目,如有弄虚作假现象,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
7、驾驶员要经常保持良好的车况、发现故障应及时修理,若有影响行车安全的,严禁行驶。
8、因操作失误或保养不善造成校车损坏的要追究驾驶员责任,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或降薪处理
9、车管部门每月向定点修理厂结算一次,结算时要严格审核修理项目和费用。
10、驾驶员要定期保养校车,定时检查更换机油,认真做好出车前、收车后的检查保养工作,保证校车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,延长校车使用寿命。